2022年10月3日,楚雄州疾控中心函告州外入楚货车司机李某某在楚雄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为阳性,目前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诊治。李某某9月30日曾在我县有活动轨迹,我县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密接排查、环境消杀等疫情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轨迹
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男,46岁,2022年9月30日自大理返回昆明,途中13:40进入南华收费站,13:48在南华收费站核酸采样点采核酸,13:51在收费站附近小吃店(晓梅农家菜)吃炒饭,13:53在小吃店旁云兰商店买烟,14:07吃完饭步行于14:10进入南华县野生菌交易市场,未购物,大约6分钟后走出野生菌交易市场,14:19返回车中,于14:23驾车上高速公路返回昆明。在南华驻留43分钟,期间除核酸采样点以外,全程未佩戴口罩。
二、健康提示
目前,各项疫情处置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
请与上述轨迹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扫码、亮码,保持1米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南华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管控措施。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南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县指挥部0878-7221806 | 县疾控中心0878-7222642 |
龙 川 镇0878-7222992 | 沙 桥 镇0878-7381211 |
雨 露 乡0878-7301162 | 五 街 镇0878-7321168 |
一 街 乡0878-7331241 | 罗武庄乡0878-7341002 |
红土坡镇0878-7351180 | 五顶山乡0878-7369001 |
马 街 镇0878-7361023 | 兔 街 镇0878-7371040 |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转自:今日禄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