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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求职招聘  >  楚雄市2022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月薪:面议公司...
楚雄市2022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月薪:面议公司...
浏览:25753    刷新:2022-02-15 11:41
招聘行业 : 
教育培训
楚雄市2022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月薪:面议公司名称:楚雄市属中学学历:本科工作经验:0年福利:五险一金公司性质:事业单位地址:楚雄 42.243.219.*
联系人: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职位描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紧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按照《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
(二)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对应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楚雄市2022年计划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35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楚雄市2022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4日24:00。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扫描识别公告后的报名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后报名。如在此次招聘中,招聘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根据情况再次组织招聘,招聘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2.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实名加入QQ群(*****14)。考试相关通知将在此群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通知一旦发布,即视为参考人员已知晓。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二)具体条件
本科限招全国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的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毕业年份,但本科学段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相符,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类型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4.截至2022年7月31日,楚雄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及相关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楚雄市2022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招生就业**、楚雄市人民政府**站、数字楚雄公众微信号及招聘学校公开发布。
(二)**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要求进行**络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者按以下要求在**络上上传自荐资料,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自荐资料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1.2022年毕业的应聘者必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聘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应聘者,需提供办理部门证明扫描件。
4.30岁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业绩评价
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评价主要包括教育经历、学业成绩、校内表现等方面内容。按照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1:5的岗位,所有人员均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1:5的岗位,所有人员均进行业绩评价,分岗位按照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业绩评价的岗位,其业绩评价得分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或岗位。
(四)考试及综合成绩
1.考试。考试由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考评组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形式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应不低于70分(含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加分:⑴普通高等教育学校统招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5分。⑵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加5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8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3分)
高中语文、政治、数学、物理、生物、地理、英语、历史、化学、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教师岗位综合成绩=面试得分+加分。
高中体育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得分×40%+特长展示得分×60%+加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
(2)考试地点: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

如遇疫情等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考试无法按期举行的,时间地点将另行在QQ群内公告。
(五)选岗
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少数民族、中共党员、本地生源(户口地就近)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选岗人员。同一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六)签订协议
由领导小组根据此次参加招聘人员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初步确定的拟招聘人员毕业后进行,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学校再次对照招聘公告要求及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如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九)考核
依据毕业生档案及现实表现等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按照《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的九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考核期间,若有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则考核不合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引进单位的。
(十)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上报州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政策待遇
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云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七、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不论在任何环节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若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涉及伪造或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
(三)如拟聘人员属于2022年毕业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前3天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考试当天,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应聘人员,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考试期间,应聘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4)应聘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及监督电话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0878-*****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